徐州医保新变化7月1日起实施无线徐州

发布时间:2024/1/29 1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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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要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这就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主要目的是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自7月1日起,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业务,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保中心)移交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保中心)经办。一、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根据部署,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含随军家属)在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参保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可至市医保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可就近到各区(泉山区、云龙区、鼓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经办机构办理。我市县(市)区(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铜山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至市区用人单位参保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可至市社保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经办机构办理。二、职工医保关系转出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出的,可以使用徐州人社APP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也可就近到各区(泉山区、云龙区、鼓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经办机构办理。上级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市区经办机构信息: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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